本資產管理計劃開放日(以下簡稱為T日或開放日)為每個月至多開放4次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每個開放期最長不超過3個工作日(如遇非工作日或非港股通交易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具體開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為準,屆時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即視為對委托人履行了告知義務。管理人設置開放日需及時將網站公告發(fā)送至托管人。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業(yè)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若中國證監(jiān)會有新的規(guī)定,或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告知投資者。
如在開放日內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聯交所臨時停市、港股通交易暫停,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開放日中止,順延至港股通交易恢復之日。開放日的具體調整以管理人公告為準。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如果本集合計劃合同變更或展期時,管理人可公告臨時退出開放期,投資者可在臨時退出開放期退出集合計劃(但不得參與集合計劃)。管理人須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告知托管行臨時開放期安排。
當發(fā)生本集合計劃合同變更或展期等本合同約定的情形時,管理人可公告臨時開放期,投資者可在臨時開放期退出集合計劃(但不得參與集合計劃)。具體以屆時管理人公告為準,管理人設置臨時開放日需及時將網站公告發(fā)送至托管人。
| 產品名稱 | 東方紅紅利增益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 產品代碼 | 0W8138 |
| 管理人 |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資目標 |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計劃資產的增值。 |
| 投資范圍 | (1)權益類資產: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創(chuàng)業(yè)板、科創(chuàng)板及其他經證監(jiān)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北交所股票,以及新股申購所得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存托憑證(包括在科創(chuàng)板上市的存托憑證)、優(yōu)先股; (2)固定收益類資產: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含次級債、混合資本債)、公司債(含非公開發(fā)行公司債)、企業(yè)債、可轉換債券(含可轉換私募債)、可交換債(含私募可交換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上市公司定向債、永續(xù)債、銀行間市場及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優(yōu)先級、銀行間市場上市的資產支持票據(ABN)優(yōu)先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通知存款、同業(yè)存款、可轉讓存單等各類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基金、債券逆回購、標準化票據; (3)期貨和衍生品類資產: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場內期權; (4)現金(銀行活期存款); (5)資產管理產品:公募基金(包括但不限于QDII基金); (6)集合計劃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集合計劃投資其他品種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變更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本計劃的投資范圍,若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 投資比例 | (1)根據法律法規(guī)穿透至底層資產計算,投資于股票等股權類資產的比例為資產管理計劃總資產20%-100%;具體而言,本計劃將通過跟蹤估值水平、盈利預期等市場指標以及宏觀經濟指標來確定股權類資產配置比例,當權益市場大部分股票處于未被充分定價的低估狀態(tài),且投資經理認為未來上市公司盈利改善、資產回報率提高的,本計劃投資于股權類資產的比例可以高于本計劃總資產的80%; (2)根據法律法規(guī)穿透至底層資產計算,本計劃投資于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低于計劃總資產80%; (3)根據法律法規(guī)穿透至底層資產計算,本計劃投資于期貨和衍生品的持倉合約價值的比例低于計劃總資產80%,或者期貨和衍生品賬戶權益不超過資產管理計劃總資產20%; (4)根據法律法規(guī)穿透至底層資產計算,本計劃的總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的200%,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本計劃的建倉期為產品成立之日起的6個月,計劃管理人應當在本計劃建倉期結束后使本計劃的投資組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投向和比例。 上述投資比例,如涉及穿透核查或穿透合并計算的,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托管人提供相應底層核查材料或計算數據,托管人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數據材料及提供頻率進行事后監(jiān)督,管理人應確保所提供數據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完整性。 |
| 參與和退出的金額限制 | 投資者在本計劃存續(xù)期開放日首次參與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投資者應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且參與金額應滿足本計劃最低參與金額限制(即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不含參與費用),已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投資者在本計劃存續(xù)期開放日追加參與的除外,追加參與不設最低金額限制。 當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份額資產凈值高于【100】萬元人民幣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全部或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份額,每次退出的最低份額為1000份;選擇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投資者在退出后在該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份額資產凈值應當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當管理人發(fā)現投資者申請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將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在該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管理人有權適當減少該投資者的退出份額,以保證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當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或等于【100】萬元人民幣時,需要退出計劃的,投資者應當一次性全部退出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者提出部分退出申請將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視為投資者申請一次性全部退出本計劃,管理人對該投資者持有的本計劃全部剩余份額在投資者提出部分退出申請當日發(fā)起強制贖回。 本集合計劃不設單個投資者退出次數限制。 管理人和/或代理銷售機構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反證監(jiān)會及基金業(yè)協會等規(guī)定且不損害投資者權益的前提下合理調整對參與金額和退出份額的數量限制,但進行前述調整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告知投資者。管理人和/或代理銷售機構在網站公告前述調整事項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
| 產品開放日 | 本資產管理計劃開放日(以下簡稱為T日或開放日)為每個月至多開放4次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每個開放期最長不超過3個工作日(如遇非工作日或非港股通交易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具體開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為準,屆時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即視為對委托人履行了告知義務。管理人設置開放日需及時將網站公告發(fā)送至托管人。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業(yè)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若中國證監(jiān)會有新的規(guī)定,或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告知投資者。 如在開放日內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聯交所臨時停市、港股通交易暫停,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開放日中止,順延至港股通交易恢復之日。開放日的具體調整以管理人公告為準。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當發(fā)生本集合計劃合同變更或展期等本合同約定的情形時,管理人可公告臨時開放期,投資者可在臨時開放期退出集合計劃(但不得參與集合計劃)。具體以屆時管理人公告為準,管理人設置臨時開放日需及時將網站公告發(fā)送至托管人。 |
| 業(yè)績報酬 | 業(yè)績報酬計提基準Rx以上提取25%,分紅、退出、終止時計提;Rx為0和【東證紅利低波指數收益率*95%+X】二者孰高(X為固定值,以管理人公告為準,后續(xù)X值可調整)。X值變更生效后計提業(yè)績報酬的,對應的存續(xù)份額將采用變更后的X值計算業(yè)績報酬計提基準。 |
| 產品存續(xù)期 | 本集合計劃存續(xù)期為10年。自本計劃成立日起至成立后滿10年的年度對日止(不含),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條件后可展期。本計劃提前結束的,存續(xù)期提前屆滿。 |
| 風險等級 | 中風險等級 |
| 費率 | 1、參與費:無 2、退出費:無 3、管理費:0.50%/年 4、托管費:0.05%/年 |
1、如需查看以上產品凈值,請注冊或登錄官網、東方紅APP(http://t.cn/R4PUbjZ)賬戶進行查詢。
2、關于合格投資者
根據《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第五條規(guī)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2)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3)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fā)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